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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章 精靈公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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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決定去的人裏,除了李風、張燕燕、趙蓉蓉以及湯鎮之外,又臨時多了一個陳龍。陳龍如今將打通三條經脈,橫練太保功也練到了第三層,本來李風是不願意這個兄弟跟著自己一起去冒險的,但按照陳龍自己的說法,如今他連刀都砍不進,不相信那麽小小的一條蟲子能鉆進去,堅持著要跟去。

陳龍要去冒險,鐘薇自然舍不得,奈何陳龍去意已決,也只能拉著他到一旁叮囑纏綿了。

坐上了火車,一路來到了雲南省會,幾經周折,找到了省委書記周道明。

“周叔,給您添麻煩了!”李風握著周道明的手,真誠地道。

“哪裏的話!秦老親自交代下來的事情,算不得麻煩!再說,能為李公子您辦事,也是我周某人的榮幸啊!”周道明笑道。

周道明是個又矮又胖的花甲老頭,笑起來的時候就像個彌勒佛,和和氣氣的讓人感到舒服,只有仔細看他雙眼的時候,才能發現裏面所隱藏的精明。

“客氣,客氣了!周叔,我的事有些緊急,就不能在這裏停留了,還請周叔多多幫忙啊!”李風謙恭地笑了笑道。

雖然周道明算是秦家在雲南的一個負責人,但那也只能私底下默認的,畢竟現代社會,可沒有家臣這個說法,而且,他也算得上是秦家的元老級人物了,可以說是李風的長輩,就算他就快要退休了,李風也必須保持必要的尊重。

“明白!秦老都和我說了,這樣,我寫個條子,你自己下去找地方上的負責人。由他們幫你可好?我公事繁忙,恐怕就不能陪你過去了!”

“好,那就麻煩您了!”

拿著周道明的條子,眾人又輾轉來到了盤龍集市所在的地級市,並且找到了市委書記。省委書記下地條子,他這個小小的市委書記自然不敢怠慢,但他又和生苗部族不熟悉,他去了。恐怕人家還不認識他,起不到作用,最後還是由旅游局局長親自出馬,因為他和生苗部族的族長見過幾次面,或許就是那位族長所見過的最高級的官員了。

這位局長名叫宋思歌,名字文雅,人卻是長得三大五粗,滿臉橫肉。倒像個殺豬的。

從市裏一路驅車向盤龍集市趕去,道路崎嶇難行,幾乎都是山路,還十分危險,一不小心就要翻車。似乎開車的司機都習慣了,而李風等人又都是身懷絕技的,倒是把宋思歌嚇得臉青嘴唇白。

“宋局長,你以前沒來過這嗎?”李風好奇地問道。

“啊?哦。來過,來過好幾次!哎,只是這路實在難走,每次過來,我都提心吊膽地。”宋思歌雖然不知李風等人的身份,但已經受過市委書記的叮囑,心裏可把李風等人當作了祖宗一般供著,生怕出一絲一毫的差錯。現在聽到李風問話,連忙強笑著諂媚道。

“嗯,還有多久到?”李風向前面的司機問道。

“快了,大概也就半個小時內吧!”司機回頭說道,又把宋思歌嚇出了一身冷汗。

到了盤龍集市,李風等人仿佛回來了解放前,因為這個集市實在太原始淳樸了,這裏的人穿著打扮都十分樸素。似乎身上的衣服居然還是手工紡織的粗布麻衣。偶爾還有幾個穿著開襠褲地小孩在跑來跑去追逐玩耍。

集市倒是還算熱鬧,但兩旁的店鋪十分簡陋。擺地攤的占了多數,就在地上放上一張破布或獸皮,然後在上面擺放上商品,便算是做買賣了,稍好一點的,也就是搭個窩棚,最好的,也只是在道路兩旁地土磚瓦房的店鋪了。

宋思歌似乎看出李風的疑惑,低聲道:“李公子,您別看這裏簡陋,其實有錢人可不少,只是他們習慣了這種生活,不想去改變而已!您看,那個擺地攤賣煙草的,他地煙草可不一般,是這裏的特產,香醇無比,您再看看他手上拿的是什麽?三千多塊的高檔手機!”

李風一看,果然如此,這裏的民風,真是古怪到了極點。

李風過來這裏,可不是來旅游的,也沒興趣去管別人如何生活,拿出手機就聯系上了天星子。

“老雜毛,我到了盤龍集市,你在哪裏?我過去找你。”

“你到古道客棧來吧,我們都在這裏。”

掛了電話,李風對宋思歌道:“宋局長,你知道古道客棧在哪裏不?”

“知道,知道!以前我到這裏,都是在那住的!請您跟我來,就在前面不遠!”宋思歌連連說道。

當下,宋思歌在前帶路,李風等人在後面跟著,一路走了大約有十多分鐘,終於來到了古道客棧。

這家客棧也不知有多少年歷史了,幾乎是全木材架構,古色古香的,和古裝電影裏所看地一樣,加上外面集市的場景,讓人幾乎以為來到了古代。

看到那麽多人走了進來,身著長衫,作古裝打扮的掌櫃以為來了一筆大生意,興沖沖地從櫃臺裏跑了出來,微笑著問道:“幾位客官,您們是要住店嗎?”

客官?李風等人幾乎笑出聲來,現在這個社會,居然還有人叫客人為客官的?!

李風學著電視裏的樣子,作了個揖,憋著笑,面色古怪地道:“掌櫃的,我們是來找朋友的,他是個老道士,不知他在哪個房間?”

“是小風來了嗎?上來吧!”從閣樓上傳來天星子那熟悉的聲音。

“是爺爺!”張燕燕第一個沖了上去。

李風無奈地搖搖頭,打了個招呼,帶著眾人也跟著上去了。

“哎!生意難做噢!”後面地掌櫃搖頭嘆息著。

房子裏坐著地,除了天星子,還有一個幹瘦老頭,這個老頭同樣穿著麻衣,只是打扮有些古怪,配戴著的飾物不是金銀珠寶,而是白森森地動物牙齒,項鏈、手鏈、腳鏈等等,都是用各種野獸牙齒做的,額前還戴著一圈十分美麗的鳥羽編織成的頭飾。

站在那老頭身邊的,還有一個年約十二三歲,身體才剛剛發育的青澀少女,少女穿著倒是華麗,雖然同樣是粗布,但上面的繡花十分華美,花鳥蟲魚、奇珍異獸栩栩如生,佩戴的飾物也不是讓人看了心裏發汗的野獸牙齒,而是雕刻精美,材質難辨的東西,仿若森林裏出來的精靈公主。

李風感覺到身後湯鎮的緊張,心裏明白,恐怕那老頭便是夏長老了。

“小風,你來了!過來,過來,我給你介紹介紹認識一位老朋友!”天星子站了起來,爽朗地笑道。

“老雜毛,看來你身體都好了嘛!”李風同樣笑著迎了上去,“快給我介紹介紹這為老英雄吧!”

天星子微笑地拉著李風走到那老頭身前,道:“這位便是金花寨的夏長老,我多年的老朋友了!當年我身受重傷,逃進了山裏,還多得夏長老的救命之恩呢!夏長老,這位便是我和你說過的李風,你叫他小風就可以了!”

“哼!”夏長老瞥了李風一眼,大馬金刀地坐在那裏,冷冷地輕哼了一聲,顯然對李風充滿敵意。

“夏長老,您好!”李風微笑著鞠了一躬,並不生氣。

“夏長老!還記得我不?”這時,宋思歌突然站了出來,有些趾高氣揚地道。

夏長老面色一變,一張滿是皺紋的臉擠出了笑容,立即站了起來,略帶諂媚地道:“宋局長,您怎麽來了!”

“嗯,我是專門給這位李公子帶路的!李公子是大貴人,你可不能怠慢嘍!”宋思歌挺著大肚子,一張滿是橫肉的臉上寫滿了囂張,把官架子擺了個十足。

“可,這……,是,您說得對!”夏長老無奈地答應了下來。

生苗不同於武林中人,他們依靠采藥為生,雖然擁有神奇的蠱術,卻生性淳樸,過著幾乎與世隔絕的生活,從來沒想過利用蠱術謀利的事情,蠱術對於他們來說,只是一種防身的本領。

而既然他們要以采藥為生,那就要把藥賣出去,然後才能買回來生活必須品,這樣一來,他們就必須和外面的世界打交道,對所謂的官府從來都是敬而遠之,能不得罪就不得罪,而不是像武林高手那樣的高高在上,反而有些畏懼那些當官的。

“好了,宋局長,你先回去吧!有事的話,我會再聯系你的!”李風微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,心想這個宋思歌倒是會察言觀色,將他此行的作用發揮得恰到好處。

這樣一來,既不顯得他李風仗勢欺人,又能讓金花寨有所忌憚。

“是,我就在這客棧住下了,李公子有什麽吩咐,我馬上就趕到!”宋思歌諂笑著退了出去。

待宋思歌離開了,夏長老才偷偷吐了口氣,仿佛瘟神被趕走了一般,小心翼翼地道:“不知這位李公子,您這次來……”

“呵呵,夏長老,您別理會那家夥說的,什麽李公子,真是太見外了!您還是和天星子前輩一樣,都叫我小風吧!我這次來呢,主要是想和貴寨交個朋友,另外,是向您道歉來了!”說著,李風再次恭敬地鞠了一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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